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21/10/18
 分享到:
第三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初审会在京召开

1012日,第三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初审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27个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代表以视频、PPT、配乐演讲等多种方式,讲述本省(区、市)推荐参加活动的药师事迹;参会代表同时作为初审会议评委,对其他省(区、市)药师事迹进行评选;来自药学、药事管理、政策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的4名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药师事迹进行点评;来自10家国内知名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代表组成企业观察团,参与本次评选活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党委书记廖沈涵、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副主任陈皎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天创科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中国医药报社常务副经理甄茁宣读初次入围人员的推选规则并主持评审。

 

 

9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其中,《2021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的第七项为“寻找身边最美药师”。该活动由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主办。

 

 

廖沈涵表示,执业药师是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药学服务的专业技术力量,近年来国家药监局不断加强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建设和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推动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积极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重要作用。此前,“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两届,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等主流媒体均对前两届活动进行报道,各省(区、市)药监局以及协会官网官微也积极参与传播,荣获“最美药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事迹在学习强国等中央媒体平台广泛发布,前两届活动宣传覆盖约1000万人次。这次会议既是各地优秀执业药师的推选会,也是各地开展“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经验交流会,还是各地多年来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成果展示会。本次会议新增了企业观察团参与评选活动,他们也将带来产业的视角和观察,使评选更加多元、客观。

陈皎介绍了第三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报名情况。本次活动得到了全国各省(区、市)药监部门的积极响应、广泛动员和精心组织,共收到推荐的申请材料210份,经过材料初筛及资格审核,合格资料125份,其中省级药监局和执业药师管理机构推荐124份,行业内自荐1份,覆盖北京、河北、山西等28个省(区、市)。总体来看,此次参选的125位执业药师,执业领域分布广(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医疗机构),学历层次、专业分布和工作经历等整体水平较高。

陈皎指出,本届活动严格参选条件,首次提出被推选人注册在岗时间不少于2年的要求。为做好最美药师推荐工作,部分省份已建立“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的工作机制,如海南、云南、江西等地开展了“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或“优秀药师评选”等系列活动,广泛掀起了当先进、学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很多省级药监部门精心组织、认真把关,多地都组织专家评审及综合考评,对各地市上报的优秀执业药师进行评选,下基层、进社区,确保事迹材料真实、人物优秀,符合评选条件。从参选执业药师的视频来看,各地对视频及文字材料用心锤炼,事迹材料有故事、有情节,事迹鲜活,感染力强,较往年质量有所提升。

作为本次评审会的专家之一,中国传媒大学政府与公共事务研究院教授王宇表示,通过开展“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宣传优秀执业药师事迹,可以使公众了解执业药师是药品安全和安全用药的重要守护者,提高公众对执业药师的认知,引导消费者主动咨询执业药师,逐步达到信任和依靠执业药师。

山东省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管处二级调研员刘斗介绍,山东省药监局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工作,强化继续教育,完善服务管理,强化典型引领,组织开展“优秀药师”和“最美药师”评选、药学科普大赛等活动。近年来,山东省执业药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省获得执业药师资格9.7万余人,注册有效期内执业药师4.8万余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达到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要求。

“今年是我第三次参加‘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初审会。为了做好推荐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总结前两届经验并不断改进,今年内蒙古辖区实行了逐层推选制,并把评选最美药师活动与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紧密结合,在全社会树立药学服务模范,提升社会形象和职业荣誉感,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氛围。”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和化妆品监管处调研员肖文华说。

鲁南制药集团医药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市场部总监孟凡强介绍,鲁南制药不断从药品研发、生产、检验、储运等多个层面科学配备执业药师,逐步形成了执业药师参与的质量管理模式。未来将继续发挥执业药师专业性、技术性特点,确保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营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作为企业观察团的一员,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仲景学苑执行院长普一凡高度称赞“寻找最美药师”活动,并希望“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持续举办下去,把执业药师形象树起来,并推向社会。

 

(转自中国食品药品网)

 

×

分享到微信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