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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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监管工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611日之后出生)。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我中心网站(www.cqlp.org.cn)下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cqlp.org.cn,报名截止时间为51624:00

2.528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在我中心网站(www.cqlp.org.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同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我中心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5:1的比例则视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应聘报名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单位-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如:执业药师中心-01-张三-硕士研究生

2.应聘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为方便联系,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3.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应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中心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8.谢绝来访。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与药学专业知识测试。药学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请参考《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中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及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三个考试科目的大纲。综合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30%,药学专业知识测试占笔试成绩70%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根据成绩排名,按照5: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阅卷结束后,在我中心网站(www.cqlp.org.cn)公布通过面试的考生(同时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考生总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名,如第二名仍不符合条件,则该岗位取消招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中心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我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中心网站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我中心下达聘用人员名单,按照国家局及我中心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800142868001499

监督电话:68008848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1年中心应聘报名表

 

附件3—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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