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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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近期我中心接群众举报,有部分培训机构和不法商家采用“2021年新大纲公布等词汇进行虚假宣传,引起考生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我中心严正声明:

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关乎考生切身利益,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为一己私利,发布任何考试相关的虚假信息,损害考生利益。

二、根据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对国家新修订的或新颁布的药事管理法规,需要纳入考试内容范围的,将由我中心组织专家、学者对2020年版考试大纲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在当年考试的6个月之前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官网(http://www.cqlp.org/)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我中心授权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在全国独家出版和发行《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南》系列图书。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第八版·2021)》尚未正式出版发行。考生如需购买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请与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联系(后附联系方式)。

特此声明。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21115

 

 

 

 

(附: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旗舰店网址:https://zgyykjcbs.tmall.com/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维权电话:010-6222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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