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故相推,日生不滞。我们以“十三五”的辉煌成就告别了极不平凡的2020年,以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坚定决心迎来了崭新的2021年。值此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们代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国药品监管工作者致以新年的祝福,衷心祝愿大家新年吉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奋进,顽强拼搏,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走在世界前列,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永载史册的答卷。 2020年,全国药监系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众志成城,锐意进取,疫情防控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药品监管事业得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药监系统干部职工闻令而动、尽锐出战,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医疗器械上市供应和质量安全。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等上市保障有力,不但全面满足国内疫情防控需要,还大量出口国外,为全球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建立研审联动工作机制,全力服务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和治疗药物研发上市,尊重科学规律、坚持法规程序附条件批准新冠病毒疫苗上市,应急批准、科学指导一批新冠病毒疫苗、治疗药物开展临床试验,最大程度贡献了全国上下共同战“疫”的药监力量。 一年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们统筹兼顾做好药品监管重点工作,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全国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支持医药产业复工复产和创新发展,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上市步伐加快。《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药典》2020年版发布,药品监管法规标准体系更趋完善。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扎实开展,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成运营,长三角、大湾区四个审评检查分中心挂牌成立,药品监管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的累累硕果,为“十三五”时期药品监管改革发展画上了圆满句号。五年来,我国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如期圆满完成,药品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全面升级,审评审批体系日臻科学规范,疫苗监管体系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深化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与时俱进,“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 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药品监管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药械应急审批和质量监管,维护药品安全形势稳定,深化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奋力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药品监管新篇章。 奋进新时代、扬帆新征程,统筹发展和安全是神圣使命。我们要全力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扎实做好疫情防控药械应急审批,推动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新冠病毒疫苗、治疗药物、快速检测试剂等加快上市,加强对已应急批准上市产品质量的监管,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要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健全完善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改革完善疫苗监管体制,加强高风险产品和重点品种监管,推动各方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推进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药品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奋进新时代、扬帆新征程,锐意改革和创新是根本动力。我们要继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在科学严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药品上市,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帮助企业把医药新科技转化为新产品、转化为生产力,推动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要加强药品监管现代化建设,科学编制国家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手段科学化、装备现代化和队伍专业化,夯实药品监管支撑保障能力。 新的一年孕育新的希望,新的起点昭示新的辉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锐意进取,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和质量的新期待,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