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发布的有关考务文件(一般安排在每年7-8月)。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通知,掌握考试报名政策、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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