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 “十三五”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对药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摸清云南省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完善执业药师队伍培养机制。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专项调研工作。
调研采取实地走访方式进行,选择了执业药师相对集中的地区昆明、玉溪,偏远的民族地区丽江、迪庆、西双版纳、普洱等6个州、市局以及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中发现现阶段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不足,依然是现阶段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偏远民族地区执业药师缺口较大,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最低的是普洱、西双版纳。二是部分零售企业对药店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欠缺,执业药师的使用存在不够用、不好用、不真用的问题,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现状是找证而不是找人,执业药师在药店执业的积极性不高,难以发挥合理用药咨询作用。三是执业药师管理中存在执业药师监督检查、注册、继续教育管理分属不同的部门,在综合利用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监督检查记录方面未能完全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共管。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为认真落实贯彻《 “十三五”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有关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信息平台,进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宣传;二是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社会药店履行好责任义务,建立监督检查、注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沟通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三是综合利用发挥全国执业药师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落实国家局对药品经营企业对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治理工作要求。
稿件来源:云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