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7/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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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年终专稿

截至20161231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342109人,全年增加84476人,执业药师注册率52.7%

其中,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中注册的执业药师有303329名,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为2.2人。

一、注册情况

(一)执业药师人数

2016年,执业药师注册稳步增加,已有14个省份的注册执业药师超过一万人。其中注册人数前十位的省份有广东、山东、河南、江苏、浙江、河北、辽宁、四川、安徽、湖南。

(二)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

2016年,执业药师人才需求缺口得到有效改善,全国24个省每万人口超过2名执业药师保障药品安全、指导合理用药。其中,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前十位的省份为辽宁、天津、吉林、浙江、广东、海南、北京、重庆、陕西、河北。

(三)执业药师地域分布情况

2016年,注册的执业药师按区域分布:东部地区154017人,中部地区79884人,西部地区73218人,东北地区34990人,各地区人数均有所增长,东部地区吸引更多执业药师。

(四)各省执业药师增加人数

2016年,各省执业药师注册显著增加,全国有16个省的注册执业药师增加人数超过2000人。其中,增加人数前十位的省份为广东、山东、河南、河北、辽宁、四川、吉林、浙江、安徽、黑龙江。

二、配备管理

截至20161231日,注册于社会药店、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执业药师人数均呈增长趋势。

社会药店

注册于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298016人,占注册总数的87.1%,全年增加79519人。

医疗机构

注册于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5313,2015年底增长了2509,尤其6月份后,注册于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显著增长。

药品批发企业

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的执业药师35434人,全国共有13326家药品批发企业注册了执业药师,配备比达到2.7

药品生产企业

注册于药品生产企业的执业药师3346人,较2015年底增长了364,执业药师注册人员逐步增加。

三、执业药师人员构成

(一)学历专业

执业药师学历分布:截至20161231日,研究生6644人,本科100514人,大专122711人,中专11224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1.3%

执业药师专业分布情况:截至20161231日,药学类专业125256人,中药学类专业54232人,医学专业65319人,中医学专业24958人,其他专业72344人;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人员占比52.5%

执业药师本科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类专业人员增加,但占比较2015年底分别降低了4.6%8.3%,说明执业药师学历、专业能力尚有待提升。

(二)执业类别、执业药师年龄、性别分布

截至20161231日,执业类别药学209265,中药学128380,药学与中药学4464人;执业药师年龄在3544岁间人员最多,占48.1%;女性占63.9%

四、执业药师发展现状分析

(一)执业药师整体队伍不断壮大

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执业药师管理的不断深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对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供药学服务的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6年执业药师队伍进一步壮大,保证了人才供应,缓解了执业药师人才缺乏现状。

(二)执业药师注册范围拓展

2016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1号),明确提出“加强药学队伍建设,提升执业药师服务能力,促进安全合理用药”的要求,促进了执业药师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的积极注册,本年度注册在社会药店的执业药师增加了79519人,医疗机构中的执业药师增加了2509人,有显著发展。

(三)执业药师注册率不高、结构不合理

执业药师注册是执业药师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保证药品质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实现合理用药的基本措施,也是世界公认的药师获得合法执业身份的唯一路径。

2016年底,执业药师注册率为52.7%。近65万考试合格人员中,仅34.2万人进行了注册。

考试合格人员中,分布于生产、批发、社会药店、医疗机构人员约为9万、6万、21万、27万;而截至2016年底,注册于生产、批发、社会药店、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人员约为0.3万、3.5万、29.8万、0.5万人。数据说明,尚有大量工作于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执业药师没有注册;在社会药店注册人员又多于考试合格人员,一方面是合理的人才流动同时也应警惕“挂证”现象。因此,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领域刚性配备要求,推动执业药师真学、真考、真用,保证执业药师执业权益,充分发挥其保障药品安全、指导合理用药作用。

(四)药学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2016年底执业药师的本科以上学历和药学(中药学)类专业人员占比均较2015年有所下降,建议提高执业药师报考学历及专业要求,同时应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保障执业药师队伍学历水平和专业程度的发展提升。

为适应医改发展和药学发展的需要,执业药师还应不断加强医学知识和临床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在坚实的药学知识基础上,关注临床医学相关知识,将学习内容扩展到诊断学、生物学、疾病的药物治疗学等多个方面,加强与医护人员及患者沟通,增加医学伦理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执业技能。直接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应自觉践行《执业药师业务规范》确保用药安全、有效、适宜、经济,在提升药物治疗质量和整体医疗水平、控制医保费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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