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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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修订稿讨论会在京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的“优化健康服务”、“推进合理用药”等有关要求,积极应对我国面临的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疾病谱、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等不断变化带来的新挑战,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培养输送健康服务人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执业药师中心”)以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为目的,实施了《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修订工作。在前期针对《规范》发布以来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规范》的全面修订稿。
    2016年10月30日,执业药师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行业代表召开了《规范》讨论会,对《规范》修订稿内容进行了全面科学地研讨论证。会议由复旦大学叶桦教授主持。
    执业药师中心主任周福成提出,我们应不断适应社会化大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我国执业药师分布、结构以及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结合《规范》实施情况的反馈意见,以增强《规范》内容的前瞻性、条款的逻辑性、操作的可行性以及语言简明为目的,与时俱进,对《规范》进行科学合理地补充调整,力求使之真正成为行业内践行优良药学服务的“方向标”。
    会上,执业药师中心顾问康震介绍了《规范》修订的目的以及修订的内容。与会专家逐条逐款、逐字逐句对《规范》修订稿展开讨论,围绕《规范》修订稿整体结构编排的逻辑性、内容叙述的条理性、新增条款的合理性等不同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大家基于各自不同的工作领域,针对上述内容提出了新思路和新观点。对于有争议的内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通过进一步的说理论证、沟通想法,达成一致意见。经过专家们的汇聚交流,集思广益,最终形成了《规范》(征求意见稿)。会后经过整理,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并计划在今年12月初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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