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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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截至2015831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22万余人,注册总人数增加近1.4万人其中社会药店较20157月增加1.3万余人。执业药师注册总人数前十位的省市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河南、四川、河北、安徽、辽宁、湖北。

东、中、西部地区注册人员分别近11.8万人,5.9万人,4.5万人,分别占注册总数53.2%26.6%20.2%[1]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社会药店、医疗机构[2]的执业药师分别为0.3万人、3.2万人、18.3万人、0.3万人,环比均有增加。首次出现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全面增长情况。

各领域执业药师的配备率[3]分别为38.5%198.0%41.6%9.9%重庆市、福建省、天津市药品生产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均超过100%;云南省药品批发企业执业药师配备率达到450%以上;上海市、天津市社会药店中执业药师配备率超过110%;北京市医疗机构中执业药师注册环比增长70%以上。全国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见附表。

从专业学历分析,药学类13.9万人,中药学类8万人,药学与中药学类0.2万余人。

学历情况:博士380多人,硕士0.5万人,本科7.5万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注册总数的36%以上。

社会药店中执业药师学历情况:博士280多人,硕士0.4万人,本科5.5万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2.4万余人。大专及以下学历约占社会药店执业药师注册总数的68%

社会药店中执业药师专业情况:药学类专业毕业8万余人,中药学类专业毕业3.5万人,其他专业毕业6.8万人。非药学(中药学)类专业约占社会药店执业药师注册总数的37%

   【资讯与动态】

1.201582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活动将重点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2.2015828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指导,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主办,标点培训与《21世纪药店》报承办、辉瑞中国提供支持的“零售药店药师规范培训暨执业生辉——中国执业药师徽章授予仪式”活动于在山西太原市国大益源总部举行。徽章作为执业药师特有的标识,将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执业药师的认知度,提升执业药师的专业服务技能,促进执业药师发挥好药学服务作用。

3.20158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完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药师的培养,提高药师处方审核与干预能力、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能力,以及参与感染性疾病药物治疗和临床用药技术支持等能力要求。

【小贴士】

执业药师徽章 

执业药师徽章包含健康的理念和追求,代表了执业药师的专业价值和社会责任。

徽章设计外圆内方、以师为心,五色银杏叶代表了执业药师专业能力不断提升

的五个级别,鼓励执业药师不断学习,追求专业新知,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

 

 

升级后国家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系统主要亮点

系统升级设计体现“互联网+”思维,将执业药师、执业单位信息融合,实现操作方便、功能丰富、系统安全的设计目标。系统升级后实现以下新功能:

及时了解注册情况。方便灵活的数据查询、统计功能,为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注册情况、加强配备、制定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注册工作方便快捷。多让数据网上跑,少让公众来回跑。新增网上全程办理功能,简化流程,方便注册,缩短审批时限。

助力加强注册监管。信息化技术助力市场监管,扫描执业药师注册证上的二维码,即可获取注册信息,便于现场监管和公众的监督。

完善继续教育端口。实现与各省继续教育学分系统时时导入对接,信息采集方式简单、便捷、兼容性强。

建设诚信记录系统。增加执业药师对自我行为的承诺,监管执业行为,建立执业药师奖惩情况档案。

升级系统安全环境。符合信息安全等保三级标准,确保系统的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

强化公众参与监督。审批程序、注册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查阅监督。

    附表:

全国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配备情况

企业名称

门店数

门店注册

执业药师人数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1086

159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895

919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23

578

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投资有限公司

968

734

北京同仁堂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0

698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

2365

 1443



[1]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重庆、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自《2013中国卫生统计年鉴》

[2]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数据为国家总局统计办公布的20155月底的数据。医院数据来源为卫计委公布的20155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总数98.7万家,医院数量26479家。

[3]配备率均以每一单位有一名执业药师计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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