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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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年终特刊

各地区在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进程中,加大执业药师管理和配备使用工作的力度;在药品流通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中,切实重视发挥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由此明显提升了执业药师注册上岗执业率,2014年是近几年来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增长最快的年份。截至20141231日,全国已有注册执业药师166504人,占具有资格人数的59.9%,总体呈现良性有序发展态势,这也将成为我国执业药师管理新常态。

    一、注册情况

   (一)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增幅明显

2010年至2014年,执业药师注册人数逐年递增,从同比增长率来看,2014年最高,同比增长率达53.7%,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较2013年增加58142人;其次是201330.5%(见图1)。

1 2010-2014年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20141月至12月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呈逐月增长之势,其中 7月增长率达到8.2%,增长人数超过1万人(见图2)。

2 20141-12月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二)广东、江苏等五省执业药师人数过万

2014年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超过5000人的有14个省份,其中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五省突破10000人(见图3),广东省执业药师人数增长最多,较2013年增加8169人,同比增长89.9%。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00010000人的省份有四川、河北、湖北、辽宁、安徽、湖南、山西、上海、福建九个省市。

3 2014年前五省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三)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有所提高

2014年,全国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1.23人,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超过1人的有20个省份,其中天津、浙江、上海、北京四省市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超过2(见图4

2014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较20130.8人有较大幅度提高,但还远低于世界药学联合会公布的每万人口累计拥有执业药师6.2人的标准。我国执业药师的需求与增长空间仍然较大。

4 2014年前十省每万人口执业药师人数情况

(四)执业药师向药学服务领域正向流动明显

从执业领域统计情况来看,注册在药店的执业药师为129895人,比2013年增加53373人,同比提高69.7%,执业药师向药学服务领域流动明显;注册在药品批发企业执业药师有30995人,同比提高21.8%;注册在药品生产企业的执业药师为3090人,同比降低12.9%;注册在医疗机构的执业药师为2524人,同比降低11.5%(见图5)。

5 2014年执业药师执业领域分布情况

    排名前十位的省份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人数均超过5000人。从同比增长率来看,广东省排位最高,达151.9%;其次是河南99.7%(见图6)。

6 2014年前十省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情况

(五)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较低

2014年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人数若按平均率计算,现有药店实际每家摊到0.3人,较20130.18人有提高,离《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到‘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要求还有差距。

根据国家总局统计办公布数据,20146月全国零售药店数为433529家,较2013年底共增加870家。其中,零售药店增加店数前三的省份是内蒙古(1914家)、湖南(1245家)、山东(880家);零售药店减少店数前三的省份是四川(-1909家)、安徽(-901家)、甘肃(-663家)。

按照2013年我国内地人口数量135516万来计算,截至2014年底,平均每3126人拥有一家药店,与国家药学联合会2012年公布的平均每家药店服务6000人比较,表明我国药店开得太多,有些省甚至一家药店平均服务不到2000人。药店开得太多而规模过小,服务能力难提升问题突出。

(六)执业药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4年执业药师注册人员中,研究生学历有4035人,占注册总人数的2.4%;本科学历有59304人,占注册总人数的36%;专科及以下学历有103165人,占注册总人数的62%(见图7

药学专业有79436   人,占注册总人数的48%;中药学专业有34141人,占注册总人数的20%;其他专业有52927人,占注册总人数的32%(见图8。从以上数据来看,2014年注册执业药师中,低学历、非药学和中药学专业者还占较大比例,提高我国执业药师专业素质与担当药学服务技能任重而道远。

 

二、重要资讯与管理动态

(一) 2014年全国共有84万多人报考,实际参考率83.61%,即有702459人参加一年一度的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137118人,合格率19.52%,各项指标均优于2013年。截止201412月,全国已有41.5万余人获得执业药师资格,其中总局成立以来的2013年和2014年共新增近19万人。

(二)1126日,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与中国药科大学举行仪式,签约共建药师教育学院,旨在培养高素质、重实效的应用型、实践型药学服务人才。

(三)122日,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同北京中医药大学签约,开启了中药学类执业药师专业队伍建设、中医药药学服务人才能力、素质培养的新征程。

(四)1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人社部组织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审定会在京召开,会议立足执业药师岗位职责、能力保障,坚持“以业为重、以用定考”的原则,审议并通过了新版考试大纲,将择期向社会发布。

(五)126日,第二次“在医疗保险事务中发挥执业药师作用”的专题研讨会在浙江宁波召开,会议结合行业实际,从医疗保险改革与执业药师发展的关系角度,提出在医疗保险费用中增加执业药师的服务费等观点,以推动和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六)128日,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国家总局人事司薛光华副司长宣布人事任命,黄志禄同志任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副主任。

(七)1218日,新疆执业药师协会在乌鲁木齐市成立,来自全疆130名执业药师代表参加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协会章程并选举出首届协会理事会。

(八)1219日,浙江省在杭州举办药学志愿服务骨干培训班,同时表彰了全省药学志愿服务“双十佳”并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提升了药学志愿服务的能力和品质。

(九)1229,《人民政协报》以《执业药师:数量不足浪费严重》为题报道了我国执业药师现状,反映了部分药店执业药师形同虚设,执业药师不真用、不好用、不够用的问题,将对执业药师队伍建设起到监督和促进作用,文章还提出了加强立法、明确责任等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十)1231日,中国药学会秘书长丁丽霞一行3人来中心进行工作交流,就如何共同合作推动我国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等事宜进行探讨。

(十一)陕西、天津、辽宁等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2014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助考”犯罪活动,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考生和涉案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是诚信体系建设和以法治国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附录:

1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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