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国医药报》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和全国政协委员王承德,他们都谈到了执业药师发展建设。现将报道全文转载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全国政协委员王承德:
靠法治助推执业药师制度“落地”
李雪墨
“由于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未能全面有效实施,造成执业药师资源严重浪费。”3月4日,来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蒋秋桃告诉记者。
据了解,截至2015年1月底,全国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数达41.5万,但已注册的执业药师仅17万余人。蒋秋桃代表解释,之所以注册执业药师数量不多,原因是目前对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没有强制要求配备执业药师,造成了执业药师资源浪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原主任王承德介绍,《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医疗机构和社会药店都要强化落实执业药师的刚性配备、使用政策,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医疗机构目前仍未真正实施执业药师制度,执业药师在医院、社区医疗机构没有完全得到承认,致使一些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积极性受挫。
“全国有医保定点药店16.8万家,定点医疗机构11.2万家,相关机构和单位执业药师配备使用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王承德委员说。
为解决这一问题,蒋秋桃代表和王承德委员都认为应当在修订《药品管理法》时写入执业药师制度方面相关条款内容。蒋秋桃代表建议,“修订《药品管理法》时,要进一步明确规定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质量负责人及质量授权人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严格实施药品GMP、GSP以保障药品质量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医师和处方量相适应的执业药师,无执业药师的医疗机构不得调剂处方药。”
王承德委员同时表示,要严格按照《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统一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标准,并在国家“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中进一步明确,要全方位、系统性地推行执业药师制度。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也要调动执业药师积极性。王承德委员认为,“在国家新医改和医疗保险事务中,发挥执业药师在安全合理用药与费用支付的把关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支付合理的执业药师药事服务费。”
“今年是我国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元年。我们还希望加快《执业药师法》制定的步伐,从法律上明确执业药师在药事质量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蒋秋桃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