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已取得北京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北京户口。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附件一)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www.cqlp.org)下载《应聘报名表》(附件二),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wangchong8052@aliyun.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3日。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报名只接收《应聘报名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如:“01-张三-学历”。
2.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
4.为方便与报名人员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畅通。
5.谢绝来访。
三、面试考核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考核内容涵盖行政能力、管理知识等。
(二)面试考核需提交的材料:
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报名表》原件与其他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提交。
(三)参加考核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将由本中心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录用。
五、录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6号西区8号楼3层
联系人:王冲
Tel/ Fax:010-68001499
Email: wangchong8052@aliyun.com
附件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1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pdf
附件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应聘报名表.do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