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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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执业药师专家库组建在即

 

    为了完善我国执业药师制度,推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程,提高执业药师整体素质,推动执业药师队伍发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近日决定,组建全国执业药师工作专家库,作为国家执业药师工作的重要力量,以利于规范、有序和科学管理。

  执业药师是保障人民安全、合理用药不可或缺的药学服务技术力量。为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必须切实有效地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和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保障执业药师队伍在岗执业水平。凡符合遴选条件者,可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形式进行申报。在此基础上,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将组织遴选入库专家候选名单,并对候选专家进行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将确定为全国执业药师工作专家,并颁发证书。同时,期待入库专家在执业药师考试题库建设、继续教育以及制度研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申报全国执业药师工作专家的基本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严谨的科学精神,对推动公众安全、合理用药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获得副高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或获得执业药师资格满5年并注册服务于相关岗位3年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得到同行广泛认同的执业药师;已从事药学或药事法规教育10年以上,或在药品监督管理、药品标准、药品检验、药品流通、使用等岗位工作5年以上及符合条件者;身心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胜任全国执业药师相关工作,并能认真履行专家义务和职责;1955年1月1日后出生。

  有关部门可根据本地执业药师情况,从三甲医院、药品流通企业、药品监督管理及技术支撑机构、医药高等院校等领域广泛推荐能胜任全国执业药师相关工作方面的专家;特别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荐申报。

  推荐或自荐专家均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www.cqlp.org)下载推荐(自荐)表,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电子信息及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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