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备2013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计划的函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管理机构:
为推动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建设,规范并加强全国统一有序地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保障执业药师队伍在岗执业水平,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重点工作要求,以利于掌握和协调各地区开展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经征得国家局同意,请各省(区、市)及时报送今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本地区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数、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见附件1)尤其是学历在大专以下及非药学服务类专业的执业药师状态,报备本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规模、时间、地点及师资等情况。
二、填写“2013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计划报备表”(见附件2)。
三、请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2013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计划报备表”及电子版报我中心。
四、为有利于我国执业药师管理机构间的相互联络,我中心拟组织编制《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业药师管理、注册及继续教育机构通讯录》,请随计划一并报送相关机构成员名录(见附件3)。
切实有效地做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保障执业药师水平,提升执业药师社会地位十分重要,请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联系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联 系 人:张维民 徐 艳
电 话:(010)68001478 68001445 传真:6800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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