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整理发布日期:201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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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201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报名方式及步骤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www.cqlp.org)下载《应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wangchong8052@yahoo.com.cn或快递到我中心通讯地址,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应聘报名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2、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3、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为方便与报名人员联系,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畅通。
    5、谢绝来访。
    三、面试考核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考核内容涵盖行政能力、管理知识等方面。
    (二)面试考核需提交的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 英语等级证书及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应聘报名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报名表》原件与其他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提交。
    (三)参加考核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需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录用。
    五、录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院1号楼6层西 
    联系人:王冲    Tel/ Fax:010-68001446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应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附件一).doc

《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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