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115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保留正局级)。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战略研究,参与拟订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命审题工作,编写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命审题专家库、考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
(三)组织制订执业药师认证注册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执业药师认证注册管理工作。
(四)组织制订执业药师认证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标准。拟订执业药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协助开展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政策研究和相关执业监督工作。
(五)承担全国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报告相关信息。
(六)指导地方执业药师资格认证相关工作。
(七)开展执业药师资格认证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
(八)协助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
(九)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设置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党务处)
负责中心行政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会议、公文、印章、档案管理以及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中心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监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外事管理等工作。承担中心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统战及群团管理工作。承担中心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考试处
组织制订并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承担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开展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研究,参与拟订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命题、组卷、审卷及考试测评等工作,编写考试大纲、考试指南等考试用书。负责执业药师命审题专家库、考试题库的建设和管理。研究制订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与对应职称制度的衔接标准和方案。组织制订执业药师资格准入与药学教育衔接标准。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注册管理处
组织制订执业药师认证注册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执业药师认证注册管理工作。开展执业药师队伍发展战略研究。拟订执业药师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协助开展执业药师相关执业监督工作。组织制订执业药师认证注册与继续教育衔接标准。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执业药师实训培养方案。协助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指导地方执业药师认证注册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执业药师在国际或地区间的执业资格互认与合作研究。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信息处
承担中心信息化工作。拟订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国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网站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中心数据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数据收集统计、信息服务工作。承担全国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经费自理事业20名。其中,司局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